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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从2006年起中小学教师凭信息技术高级合格证书上岗

      株洲市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教师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教师中开展信息技术高级培训与考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适应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决定从2004年开始,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开展信息技术高级培训与考试,并把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作为教师新一轮继续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
    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均应参加信息技术高级培训与考试。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小学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晋升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参评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者均需取得信息技术高级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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