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督导部门,州直有关学校:
现将《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西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4月5日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督导评估方案
(试 行)
为了充分发挥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推进课程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方面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州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水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教督〔2012〕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督导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2〕70号)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坚持监督、指导、服务并重的教育督导功能,坚持过程督导与结果督导相结合的教育督导方式,网络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引导全州普通高中学校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我州普通高中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示范性原则。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各项评估指标是在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和各项工作规范发展的基础上提出的。通过这些指标的实现,既能够进一步巩固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建设成果,又能够对一般高中学校起到示范作用。
2.关联性原则。本方案设置了政府履行职责、学校办学水平和示范与规范三个部分,而对学校评估只计算“学校办学水平” 和“示范与规范”的评价结果。这样评价的作用,一方面对学校工作的评价更具客观性,另一方面也强调了政府作为办学主体的重要性,而且两者密切关联,从而清楚地了解促进或制约学校发展的主要原因。
3.引领性原则。为了鼓励学校逐步提高办学水平,本方案设置了“办学特色”加分项目作为评价内容,充分彰显学校办学成果。这一评价设定,既可以引领学校工作整体推进,也可以引领学校从实际出发选择一项或几项工作作为突破口逐步推进,最终达成目标。
4.针对性原则。当前,普通高中学校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办学行为,而过去常常采取“一票否决制”的办法又往往难以奏效。针对这种情况,本方案设置了“办学行为”减分项目作为评价内容,以达到一针见血的针对性效果,并最终影响评价结果。
三、指标设置
本方案评估指标设置的依据,一是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二是国家、省、州教育行政部门对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设施设备、教师队伍、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性规定和专业性意见,三是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实际。本方案督导评估的指标设置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政府履行职责
“政府履行职责”部分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分别为“办学条件、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办学环境”等。“一级指标”下设11个“二级指标”,清楚表明评价指标的主要内容,并分别赋予权重分值。每个“二级指标”之下再标明“评估要点”,具体描述评价标准和要求。权重分为100分,分配到每个“二级指标”,实际得分由评估专家在“二级指标”分值内给出,若扣分则在“扣分点”栏注明理由。
第二部分:学校办学水平。
“学校办学水平”部分共设置6个“一级指标”,分别为“办学思想、教师队伍、设施设备、学生素质、教学质量、学校管理”等。“一级指标”下设26个“二级指标”,清楚表明评价指标的主要内容,并分别赋予权重分值。每个“二级指标”之下再标明“评估要点”,具体描述评价标准和要求。权重分为100分,分配到每个“二级指标”,实际得分由评估专家在“二级指标”分值内给出,若扣分则在“扣分点”栏注明理由。
第三部分:示范与规范
“示范与规范”部分共设置2个“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办学特色”下设“教育成果、教研成果、经验推介、荣誉称号、扶助弱校”等二级指标,全为加分项目。分值不予确定,约在50—100分区间,业绩越突出得分越高。一级指标“办学行为”下设“招生行为、教学行为、评价行为、收费行为、责任事故”等二级指标,全为减分项目。分值不予确定,约在50—10 0分区间,问题越多负分越多。一正一负,办学成绩与存在问题一目了然。
四、主要方法
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实施一次网络评估,并有针对性地选择学校开展有关事项的现场评估。
1.学校自我评估。每年7月底,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对照《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按评估指标逐项自评记分,完成对上一学年办学情况的自我评价,并撰写《自评报告书》报送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实施网络监督。建立“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空间”,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按要求将学校有关督导评估的内容上传至全州统一的网络空间平台,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面向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公众开展办学满意度网络调查。
3.县市随访督导。由县市教育督导部门对辖区内的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以上随访督导,对学校工作进行适时监督和及时指导,帮助学校总结经验或解决问题,并将督导结果反馈给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4.网上督导评估。每年8月,督导评估专家通过查阅学校上传至网络空间的相关资料、图表、数据等,按政府履行职责、办学水平和示范与规范等三个方面逐一进行审查打分。
5.现场督导评估。每年10月,对在网络督导评估、教育视导和问卷调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或突出的问题,由专家提出建议之后,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将视情况抽查3-4所州示范性高中(可重复抽查),选派相关专家到学校现场评估,确定评估等次。
五、结果应用
1.评估结果认定。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学校的评估结果,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定,“办学水平”与“示范与规范”两部分得分合并计算。督导评估结果采用“五等法”认定,其中90分以下为不合格,90分-100分(含90分)为基本合格,100分-110分(含100分)为合格,110分-120分(含110分)为良好,120分(含120分)以上为优秀。
2.评估结果应用。凡评估学校为优秀且“政府履职”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给予表彰奖励;凡评估学校为良好且“政府履职”得分在80分以上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给予单项表彰奖励;凡评估学校为基本合格且“政府履职”得分在70分以下的,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给予停牌一年的“黄牌警告”;凡评估学校为不合格的,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取消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资格。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现场督导评估”结果,一律反馈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并在相关媒体公示。
本方案由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附1: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政府履行职责)
附2: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学校办学水平)
附3: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示范与规范)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4月5日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政府履行职责)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权重 |
评估要点 |
评分细则 |
评估方法 |
扣分点 |
计 分 |
一、 办 学 条 件 (40分) |
(一) 校园规划 |
15 |
1.生均校园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 2.按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分区规划。 3.按照部颁标准,满足教学及附属设施、体育场地、绿化用地的需要。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 |
1.实地查看 2.查看学校规划图及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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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校舍建设及设施设备 |
25 |
4.生均教学用房不低于6平方米。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服务用房满足需求。 5.提供足够学位,班额控制在55(含55)人以内。 6.有独立的图书馆。 7. 有400米跑道的标准运动场。 8.有体育馆或可供上体育课的室内运动场。 |
(1)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 (2)学校平均班额每超过1人扣1分,5分扣完为止。 |
1.实地查看 2.清点查看学生花名册及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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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经 费 投 入 (20分) |
(三) 公用经费 |
5 |
9.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达到全州普通高中上一年度平均水平,且比本校上一年度有所增加。 |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查看相关账册、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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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基建经费 |
5 |
10.年度基本建设经费中财政投入比例在50%以上。 |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查看相关账册、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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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学校债务 |
5 |
11.制定学校基建债务偿还计划且已按年度落实。 |
有计划未落实不计分 |
查看计划、账册、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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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规范管理 |
5 |
12.无违反国家政策平调、克扣、截留、挪用学校经费现象。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该指标计0分。 |
查看相关账册、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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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队 伍 建 设 (25分) |
(七) 教师配备 |
10 |
14.按规定编制标准和学科要求配足教师。 15.校长符合任职条件。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 |
1.查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抽查有关证明资料、证书。 2.查校长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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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教师薪酬 |
15 |
16.财政及时足额拨付教师工资(绩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 17.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政策得到落实。 18.政府设立相当数额的教师奖励基金或专项资金。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 |
查相关账册、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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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办 学 环 境 (15分) |
(九) 综合治理 |
5 |
19.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治理高度重视,列入部门、乡镇年度管理目标,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
学校及周边有发生侵害学生、教师案件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有其他问题的酌情扣1-3分。 |
1.现场查看 2.走访调查 3.查阅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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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检查准入 |
5 |
20. 实施部门检查准入制度,禁止有关部门擅自对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合法权益。 |
有“四乱”之一,该三级指标记0分;有检查准入制度和依法维权行为,但效果不好,扣2-3分。 |
1.走访调查 2.查看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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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教育公平 |
5 |
21.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和任免校长。 |
达不到要求扣5分。 |
1.走访调查 2.查看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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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二部分:学校办学水平)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权重 |
评估要点 |
计分办法 |
评估方法 |
扣分点 |
计 分 |
一、 办 学 方 向 (6分) |
(一) 办学 理念 |
2 |
1.有校徽、校训和校歌,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现代教育思想。 2.有校风、教风和学风,观点正确,表述明确,符合学校发展实际,对师生起引领作用。 3.校园文化建设体现办学思想和办学特色。 4.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办学理念的知晓、理解和认同程度在90%以上。 |
某一项达不到扣0.5分。 |
1.校园巡查。 2.查看相关 资料。 3.座谈走访。 4.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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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展 规划 |
2 |
5.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办学目标明确。 6.制定学校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到位。 |
⑴规划无近期和长期目标,内容不具体、不科学,记0分;⑵计划缺乏具体可行的措施,或未按规划分年度推进,扣1分。 |
查阅规划、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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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教育 公平 |
2 |
7.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本区域初中学校。 8.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凡是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教师配置明显倾斜,均认定为非均衡班(含未经批准的各种名义的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等)。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查阅招生计划。 2.查阅班级资料、学生成绩、学生档案等资料。 3.走访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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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 师 队 伍 (14分) |
(四) 领导 班子 |
2 |
9.校长敬业创新,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10.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务实,担任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每学期听课在20节以上。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查阅教案 听课笔记。 2.召开教师 座谈会。 3.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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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学识 水平 |
5 |
11.专任教师占占教职工总数的80%以上。 12.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 13.研究生人数及比例逐步增加。 14.有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师。 15.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等教师满足需求。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查阅教职工花名册。 2.调查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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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培养 培训 |
4 |
16.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无违纪现象。 17.教师培训工作有计划措施,培训形式多样,《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落实到位。 18.利用优质网络教育资源进行教师远程培训,教师人人有网络学习空间。 19.培养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有切实措施,每个学科有学科带头人。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查看教师 培训计划。 2.查看网络 学习空间。 3.检查教师 培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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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教师 奖励 |
3 |
20.建立教师奖励机制,设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表彰表现突出的教师。 21.建立专业激励机制,奖励在教师竞赛、学生竞赛等教研活动中成绩出色的教师。 22.建立团队激励机制,设立优秀教研组、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激励贡献突出的优秀团队。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查阅相关 文件、证书 、资料。 2.召开教师 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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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设 施 设 备 (12分) |
(八) 校舍 建设 |
3 |
23.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劳动技术室、多媒体室、计算机室和语音实验室等教学辅助用房满足需求。 24.图书室、阅览室、体育活动室、卫生室、综合档案室等公共教学用房满足需求。 25.会议室、办公室、备课室等教师办公用房满足需求。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实地查看。 2.清点查看学生花名 册及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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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实验 设施 |
2 |
26.有理、化、生仪器室和实验室,每6个班有一间实验室。 27.仪器设备达到《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I类要求,且每年有新增仪器。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现场察看。 2.查学校财务帐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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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教育 技术 |
4 |
28.互联网宽带接入进校园。 29.网络教育资源班班通。 30.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31.每8个班建一个标准的计算机室。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现场查看。 2.现场抽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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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图书 设备 |
3 |
32.有独立的图书馆,学生阅览室座位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12,教师阅览室座位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1/4。 33.①生均藏书达30册,且每年新增图书达到生均0.3册,刊物不少于50种,建有电子阅览室。②书资料充分开放,每期结束、阅览学生总人次达学生总数的3倍以上。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现场清点。 2.查看图书、财务帐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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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学 生 素 质 (17分) |
(十二) 思想 品德 |
5 |
34.建立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制定学校德育计划,开展德育教育活动,实效性强。 3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有家长委员会,工作效果明显。 36.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仰、心理等方面的指导服务。 37.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志愿者等活动,表彰品质优良的优秀学生。 38.近三年学生犯罪率为零,年违纪处分率不超1%。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2.查阅开展活动的图片、音像、文字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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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体质 健康 |
5 |
39.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45. (1)毕业生体检合格率98%以上。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 |
1.查阅课表。 2.查阅作息时间表。 3.查阅相关活动的图片、音像和文字资料。 4.查阅体检、测试、 医疗等表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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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艺术 素养 |
3 |
46.每学年举办1-2次全校学生艺术活动。 47.有一定规模的合唱队、舞蹈队、乐队、文学社和美术、书法小组等多种学生社团组织。 48.组织参加上级教育部门或有关机构举办的艺术展演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查阅有关活动方案。 2.查阅开展活动的图片、音像、文字资料。 3.检查图书借阅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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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实践 能力 |
2 |
49.按规定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综合实践活动。 50.每年有新增仪器,实验开出率达到要求,90%以上学生能独立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 51.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教学活动,100%学生掌握规定的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52.通用技术考查合格率100%。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 |
1.查阅相关活动资料。 2.学生现场操作测试。 3.召开学生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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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个性 发展 |
2 |
53.升学特长生占升入高一级学校学生的5%以上。 54.参加州级以上教育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及科技活动至少有5人次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 55.每个学生选择性地参与科技创新等各类专业培训、竞赛活动并取得出色成绩。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查阅相关证书资料。 2.组织现场观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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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教 育 教 学 (37分) |
(十七) 教学常规 |
4 |
56.制定《学校教学常规实施细则》。 57.教学管理、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常规落实到位。 58.有检查记录、考核措施及奖罚制度。 59.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有听课笔记。 60.教学时间、学生作息时间、课外作业时量、考试次数、竞赛活动、学生用书符合相关规定。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查看《实施细则》 2.检查教案(导学 案)、听课(课堂观察)笔记。 3.查证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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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课程 建设 |
2 |
61.按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所有必修课程和共同选修课程。 62.制定包含基础型课程、活动型课程、拓展型课程以及特色课程在内的学校课程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查阅课程表。 2.检查《学校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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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课堂 教学 |
5 |
63.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组织教学。 64.落实“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 65.落实“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教学目标。 66.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等学习方式,教会学生学会学习。 67. 用普通话教学,能制作课件并运用于教学。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进教室听课作出分类 评价并查阅当堂课的 教案或导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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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教学 研究 |
4 |
68.建立集体备课制度。 69.每位专任教师每期上1堂以上研讨课或公开课。 70.每位专任教师每学年有一个校级微型课题。 71.每位专任教师每学年有一篇教学论文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校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 72.组织或参与跨校、跨区域的教学研讨活动。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查看教学活动资料。 2.查证教学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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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教学 (37分) |
(二十一) 学业 水平 |
22 |
73. 肄业年级学生期中、期末考试学科合格率在80%以上; 74.在校生年巩固率95%以上。 75.高二学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合格率达州平均水平。 76.高考(按毕业总数计算)本科(二批)上线率达到全州平均水平。 77.以高一为起点的发展性评价达全州平均水平。 |
(1)第73、74项计2分。 (2)第75、76项计7分。 (3)第77项计4分。 (4)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第75项低于州平10个百分点停牌1年。 |
1.查阅学生 成绩册。 2.分析相关 学生学业成 绩统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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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学 校 管 理 (14分) |
(二十二) 管理 体制 |
2 |
78.建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学校管理体制。 79.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 80.内设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职能界定明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 81.实行教师聘任制,责权利统一,赏罚分明。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查阅学校管理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2.召开教师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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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民主 管理 |
3 |
82.学校工会组织健全,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83.设立有领导、师生、家长共同参与的校务委员会,聘请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 84.校务公开制度健全,有校务、财务及学校重大事项公示栏。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
1.查阅工会活动资料。 2.召开教师座谈会。 3.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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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班级 管理 |
3 |
85.选配好班主任,充分发挥班主任作用。 86.班委会机构健全,干部配备得力。 87.定期举行班级、团组织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88.学校组织班级管理的培训与研讨活动。 89.有学生自主管理的文学社团、兴趣活动小组等。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6分。 |
1.查阅班级资料。 2.召开班主任座谈会。 3.召开学生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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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学 校 管 理 (14分) |
(二十五) 后勤 管理 |
3 |
90.学生生活条件逐步改善,学生食堂未承包给个人经营。 91.食堂、寝室等生活管理规范。 92.建立完备的校产档案,分学年立卷,公共财产无重大损坏或丢失现象。 93.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收支规范公开。 94.校园整洁、绿化和美化。 |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6分。 |
1.现场查看。 2.检查学校财务、档案等帐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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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安全 管理 |
3 |
95.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健全。 96.学校安保工作有专人负责。 97.有固定的安全宣传标语和专栏。 98.安检措施得力,消除安全隐患,事故处理及时。 |
(1)第98项达不到扣1分。 (2)其他某项达不到扣0.5分。 |
1.现场检查。 2.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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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三部分:示范与规范)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要点及记分 |
评估方法 |
扣分点 |
得分 |
一、办学特色 |
(一) 教育成果 |
1.综合性办学成果在国家、省、州获奖的,分别记10、8、5分。 2.单项性办学成果在国家、省、州获奖的,分别记8、5、3分。 |
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法评估: 1.查看文件。 2.查看证书。 3.查看报刊。 4.查看材料。 5.查看资料。 6.召开座谈会。 7.现场考察。 同一个奖项最高奖,不累计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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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科研成果 |
3.学校编写校本教材每本记5分。 4.教师出版教学专著每本记5分。 5.教师上优质示范课获省一等奖每次记5分。 6.教师每学年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每篇记1分,共计5分。低于5篇的不计分。 7.评估期内州级课题结题记1分获奖记2分,省级课题结题记3分 获奖记5分,国家级课题结题记5分获奖记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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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验推介 |
8.综合性办学经验获国家、省、州政府或教育部门推介交流的,分别 记8、6、4分。 9.单项性办学经验获国家、省、州政府或教育部门推介的,分别 记7、5、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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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荣誉称号 |
10.获得国家、省、州级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分别记10、8、5分。 11.获得国家、省、州级单项荣誉称号的,分别记8、5、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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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扶助弱校 |
12.扶助并带动一所薄弱学校,提供学校管理、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课程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帮助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根据评估结果分别记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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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学行为 |
(六) 招生行为 |
13.擅自增减招生计划、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的,记负6—10分。 14.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的,记负3—5分。 15.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记负3—5分。 |
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法评估: 1.明查暗访。 2.网络调查。 3.问卷调查。 4.走访师生。 5.查阅资料。 6.部门认定。 7.现场考察。 8.召开座谈会。 同一个奖项最高奖,不累计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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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教学行为 |
16.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的,记负2—5分。 17.在必修课程未修完之前文、理分科的,记负2—3分。 18.在节假日成建制补课、办班的,记负2—3分。 19.有有偿补课、家教家养现象的,记负2—3分。 20.有校外兼职兼课及为培训机构组织生源等现象,记负2—3分。 21.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学校(班)或招收复读生的记负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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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评价行为 |
22.向年级、班级下达升学指标的,记负2—5分。 23.单纯按学生成绩给教师、学生排队,记负3—5分。 24.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奖惩教师、学生,记负3—5分。 25.教师、学生评优评先没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记负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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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收费行为 |
26.学校违反上级部门收费政策超标准收费或擅立项目收费,造成重大影响的,记负4—10分。 27.校内机构、班主任、任课教师违规收取补课费、资料费等,记负4—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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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责任事故 |
28.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试、竞赛、检查、评估等重大活动出现集体舞弊或弄虚作假等重大责任事故的,记负4—10分。 29. 近三年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记负4—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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