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一中防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督办函〔2016〕2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订本预案。
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启军
副组长:莫顺清、彭翠兰、陈永奇、杨宏清、石 杰
成 员:杨顺旗、米泽全、李代进、贺方卫、田冬梅、唐 朕
周小和、吴云明、孙维泽、龙明团、刘 清、李东蔚
(二)职责:
组长: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部署校园欺凌事件的总体工作,对学校欺凌专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副组长:莫顺清:具体负责校园欺凌专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制定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方案,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彭翠兰: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校欺凌专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校长做好校园欺凌专项工作。
陈永奇: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校欺凌专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校长做好校园欺凌专项工作。
杨宏清: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校欺凌专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校长做好校园欺凌专项工作,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的校园欺凌事件。
石杰: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校欺凌专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校长做好校园欺凌专项工作,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
二、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及措施。
1、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教师发现欺凌者对学生进行欺凌,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学生发现欺凌者正在对学生进行欺凌,此学生应马上报告与其最近的老师,然后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2、组长接到通知后,马上组织学校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并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3、各应急小组现场救护
现场防护组: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本着保护学生的安全原则,与施暴者周旋,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疏散联络组: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迅速将学生撤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拨打110报警。
现场救护组: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急救药品前往现场,对轻伤者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者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
4、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
学校在120的协助下,应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护,并派工作人员安抚家长情绪,协助110对事件进行调查,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