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一中校园亭子命名及对联征集
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高雅、大气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广大师生对学校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共同挖掘学校人文内涵,精心打造学校文化品质,特向全校师生对高中部亭子命名及对联进行征集。
一、命名亭及对联,高中部水池边两座亭,对联各两幅。
二、命名征集时间: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26日
三、命名征集原则:命名要体现高雅趣味,避免偏僻生涩,体现学校优良传统,弘扬一中精神;突出“培养合格公民,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基础”办学理念。
四、命名的具体要求:
1、具备以下内容:命名创意、拟名理由、虚实意义。
作品写明:作者姓名,是教师写明组室;是学生写明年级、班级。(具体格式见附表)
2、名称简约典雅,一般由2至5个汉字组成。
3、其中亭子的命名及对联要求格调高雅,底蕴深厚、文化浓郁,能够体现我校的办学理念,对于学生的成长具有激励作用,对学校的长远发展具有昭示作用;4、符合 法律,符合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五、作品收集及评选1、教师作品由各年级组、室处办负责人于1月27日收集交莫伯芳处。
2、语文教师组织、收集学生作品并上交语文教研组于1月27日送莫伯芳处。
3、学校将组成命名征集工作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最终评定并确定入选名单。入选名单将在校内外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评审小组结合反馈改进意见,选出最佳方案,报学校终审批准后予以定名,然后悬挂于两亭。
4、奖励。本次征名活动设:入围奖若干;冠名奖若干(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将会对获奖者颁发一定的奖金。
泸溪一中
二0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