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一中教务处教学管理及责任工作方案
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是落实教学常规,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学过程优化实施,全面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的重要条件。
学校倡导“有效教学”的主张,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坚持“以创新为主旨,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训练为主线”的教学思路。 教务处领导及工作人员、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应遵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教学常规。教学管理工作实行以岗定责,实施“一岗双责”。即教师要落实好课堂教学质量责任和课堂教学安全责任。教务处要落实好教学常规检查和监控课堂教学安全的双重责任。
教务处教学管理职责
一、教学管理工作分配
主管副校长:杨宏清
教务主任:贺方卫
1.负责教务处全面工作;
2.负责对教务副主任工作指导和管理以及各部门、年级协调工作;
3.管理教学常规工作;招生工作;
4.教学计划的制定、执行及教学评价和教学总结;
5.期中和期末考试质量的分析;教学调查的组织及分析;
6.高考成绩统计,高三录取情况的统计及分析;
7.教学常规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8.考试和课程管理;
9.对外交流研讨课的组织及安排;
10.教材证订,各年级组证订资料的审定;学籍管理、公章管理;
教务副主任:龙明团
1.教务处日常工作;
2.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各类考试成绩管理;
3.各年级课程安排;
4.高一年级教师坐班、课堂教学检查、登记及各年级的汇总
5.高一年级成绩统计、分析;教学质量评估;
6.高中新课程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
7.教师课堂教学、教案、作业、辅导、听课笔记等教学常规检查的组织;
8.理化生实验室的管理;
教务副主任:孙维泽
1.负责艺术、体育及特长生管理工作;
2.负责艺术、体育特长生培训计划、管理和总结;
3.负责艺术、体育竞赛组织与管理;
4.负责专业教师的管理;
5.各级各类运动会的组织与管理;
6.高三年级教师坐班、课堂教学检查、登记;
7.高三年级成绩统计、分析;教学质量评估;
8.艺术课、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课、课间操的管理;
9.艺术、体育等各功能室的管理;
10.艺术、体育器材的管理与申报;
11.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统计与管理
教务专干:刘 斌
1.高一年级教师坐班、课堂教学检查、登记;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统计;
3.学籍管理;学生异动管理;学生学分管理;
4.高一新生信息采集、输机、摄像、注册;
5.学生考查成绩的汇总;
6.统计上级要求的各类学生人数;
7.各类考试考务宣传;
8.教育、教学情况通报的打印;
教务专干:李 冰
1.教务处内务的整理;
2.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和统计;教师代课情况统计和造表;
3.教师教学计划、总结收集整理;
4.教务处各类文件、资料、表册的复印和发放;
5.教务处工作日志的记载
6.各年级教师坐班、课堂教学检查、登记的汇总;
7.各年级教案、作业、听课笔记等教学常规检查及统计汇总;
教务专干: 罗成美
1.各年级任课教师一览表、课表,早晚自习辅导表;
2.教师的教材、教参、教学资料的发放和登记;
3.各类考试的考务准备工作;
4.高二年级教案、作业、听课笔记等教学常规检查及统计;
5.教育教学调查统计和评估;
6.教师绩效奖的计算和统计;
7.高二年级教师坐班、课堂教学检查、登记;
8.高二年级成绩统计、分析;教学质量评估;
教务专干: 姚 惠
1.统计高一、高二期中、期末考试成绩;
2.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学习标兵、三好学生、进步学生的评定和统计;
3.年终考核各种成绩的计算、整理;
4.高三年级教案、作业、听课笔记等教学常规检查及统计;
5.高三年级教师坐班、课堂教学检查、登记;
6.教育教学调查统计和评估;
教务专干: 毛永学
1.负责 “诗词楹联县”创建的全面工作
2.公布教务处周工作安排;
3.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教学评价和教学总结;
4.教育教学调查统计和评估;
5.高一年级教案、作业、听课笔记等教学常规检查及统计;
以上安排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对于教务处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教学常规大检查、教学调查、年终考核、绩效考核、招生、分班、开学准备工作等等,在教务主任的统一安排下,各位教务人员必须通力合作,共同完成。
二、值日安排表
时 间 |
早 读 |
上 午 |
下 午 |
晚 上 |
负责人 |
星期一 |
刘 斌 |
刘 斌 |
刘 斌 |
龙明团 |
龙明团 |
星期二 |
龙明团 |
龙明团 |
龙明团 |
龙明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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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
罗成美 |
罗成美 |
罗成美 |
孙维泽 |
孙维泽 |
星期四 |
李 冰 |
李 冰 |
李 冰 |
孙维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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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
毛永学 |
毛永学 |
毛永学 |
杨宏清 |
杨宏清 |
星期六 |
贺方卫 |
贺方卫 |
贺方卫 |
贺方卫 |
贺方卫 |
星期天 |
孙维泽 |
孙维泽 |
孙维泽 |
贺方卫 |
三、值日员职责:
1.每天上午、下午检查教师坐班、上课情况并作好记载。
2.在自己工作权限内处理好突发事情,处理不好的事情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负责接待来人、来访。
4.负责把任课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情况及时通知到年级组或班主任。
5.负责打扫、整理教务处办公室。
6.值班人员提前20分钟到岗。
值班领导 |
电 话 |
值班领导 |
电 话 |
杨宏清 |
13974305165 |
贺方卫 |
13974305492 |
孙维泽 |
13397437799 |
龙明团 |
15580519819 |
杨建喜 |
13974385793 |
符忠辉 |
13467435330 |
罗剑锋 |
13517435727 |
陈亚媛 |
13307431158 |
杜远慧 |
15580506189 |
张昌能 |
1346909588 |
四、工作责任
按照分工分配的要求,谁管理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责任到人。因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造成教学秩序混乱,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教学事故,安全事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问责,实行责任追究。
教师课堂教学管理职责
1.教师在上课前应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凡需一切教具,都应在上课前准备好。没有教案不能进课堂上课。
2.教师应自觉养成“候课”习惯,预备铃响,应进入教室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发现有旷课或早退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或年级组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教务处,杜绝学生旷课、迟到、早退。
3.教师上课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不处理与教学无关的事(学校分配任务或上级来检查工作的特殊情况例外)。若在课堂内发生问题,应由任课教师为主负责在课后及时处理,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及有关领导。
4.文明教学,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体罚学生。无论什么理由,老师在上课时间一律不允许驱赶学生到教室外.未经领导批准,不能擅自让学生停课。
5.严格按学校安排上课,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准私自调课,如需调课要经教务处批准。教师不得随便变动课节。需要变动的,首先向领导申请,经领导批准,方可变动。
6.教师不坐着讲课,不在课堂吸烟、吃零食,不带mp3机等休闲、游戏设备进课堂,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不准在课堂接打电话。禁止酒后进入课堂。
7.晚自习辅导要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教室。
8.对于在科技楼进行的实验课、信息技术课。任课教师必须提前组织所有学生有序地进入上课地点,准确清点学生,杜绝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确保准时上课。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下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地离开课堂。
9.教师上课的管理责任
因教师的言行过激、管理不善或未尽职责,造成课堂纪律涣散,使学生身体或心理受到伤害,教师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若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将按照规章制度进行问责,实行责任追究。
体育教师课堂管理职责
1.体育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做到上课有教案,上课主题或主要内容需与教案相同。教务处每学期对教师教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按国家教育部的规定,老师和学生都需穿运动服和球鞋上体育课(除理论课外),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3.体育教师必须提前赶到指定场地按时上课,不能提前下课,课前和课后必须集合清点学生人数,发现有旷课或早退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或年级组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教务处,杜绝学生旷课、迟到、早退。
4.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前,需事先了解学生的病史,身体不适者或体质特异者应安排在指定地点观摩。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
5.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讲明动作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安全防范工作。且需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使用,同时上报学校。
6.在剧烈体育活动过程中,若学生需中途休息,体育教师不能离开活动场地,应该指定学生的休息活动范围,同时教师应在学生休息活动范围内进行监督和指导,不得擅自离开教学场地。
7.上课一旦出现伤害事故,体育教师应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8.不允许缺课,如因公出差、病事假和特殊情况,须先向校办请假,校办通知教务处,教务处通知年级组,具体由年级组安排。不准私自调课、串课、停课和合班上课,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课、停课等,需经教务处统一安排。
9.体育课实行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如因老师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导致学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将按照规章制度进行问责,实行责任追究。
专业辅导教师课堂管理职责
1.专业教师在开学第一周内应上交专业学生名单,一式四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教导处,一份交年级组,一份专业教师存档。专业辅导教师要认真做好专业生思想工作,积极参加专题训练,鼓励他们加强文化课的学习。
2.专业辅导教师必须在学校分配的办公室按时坐班,认真备课。专业教师必须按要求上好每一堂辅导课,要教给学生基本的专业技能和方法,特别是比赛项目的有关知识和方法,不准上“放羊”式的专业辅导课。课前和课后必须集合清点学生人数,发现有旷课或早退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或年级组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教务处,杜绝学生旷课、迟到、早退。
3.工作日内专业生的课外辅导由学校统一安排。体育、音乐、舞蹈、器乐必须进行早训和晚训;美术、视唱练耳每周至少要进行两个晚上的专业辅导。并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教务处进行检查,辅导缺席或空堂按旷教处理。
4.专业教师的辅导纳入学校的工作量,学校规定时间内的辅导不准收费。
在学校规定的辅导时间之外,专业辅导教师不能占用学校的场地、设施、器材进行收费性质的专业辅导。否则,学校将没收全部私自收取的辅导费。
5.专业辅导教师必须负责保护好学校的场地、设施和器材,保持辅导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将辅导场地的钥匙交给学生。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害,由当事人全部损失;如果找不到当事人,则由辅导教师赔偿全部损失。
6.专业生外出学习必须向班主任及专业辅导老师书面请假,家长签字(一式两份)并报教导处备案。学生外出学习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与学校无关,责任自负。
7.未经学校教导处批准,辅导教师不准带学生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违犯者,学校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扣除当月的工作量津贴,并收缴其参加活动所得的全部报酬。活动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辅导教师负完全责任。
8.辅导过程中专业教师因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造成专业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将按照规章制度进行问责,实行责任追究。